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煤质化验培训教材煤中全水分的测定

发布时间: 2019-07-17 浏览次数: 1690

煤质化验培训教材煤中全水分的测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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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题目:煤中全水分的测定 GB/T 211 –1996 方法B(空气干燥法)

2目的:测定煤的空气干燥基水分

3煤质化验仪器:

3.1 101-1A型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

3.2 玻璃称量皿:直径70mm,高35--40mm,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。

3.3 干 燥 器:内装变色硅胶。

3.4 电子天平:JF1004型 感量 0.0001g。

3.5 托 盘:

4试剂和材料:

变色硅胶:工业用品。

5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实验步骤:

5.1 预先将干燥箱鼓风并加热到105~110℃。

5.2 称量预先干燥过的称量皿,精确到0.2mg,记录称量皿的质量。

5.3 用称量皿称取粒度为6mm以下的煤样10---12g ,精确到0.01g ,在称量皿中平摊均匀。

5.4 将称量皿按顺序放在托盘中,打开称量皿盖,将托盘放入干燥箱中,记录放样时间,在一直鼓风条件下,烟煤干燥2h,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。

5.5 到干燥时间时,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皿,立即盖上盖,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,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(约20min)后,称量(称准到0.01g)。

5.6 进行检查性干燥,每次30min,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.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要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为计算依据。水分在2%以下时,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。

5.7 分析结果的计算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1

Mt=——————×1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m

式中:Mt——煤样的全水分,%

m1——干燥后煤样减少的质量,g

m——煤样的质量,g

5.8 同一试样应进行两次试验,其结果进行比较,误差符合GB/T211—96的要求。两次试验的平均值做为测量结果。若不符合标准应进行第三次试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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